“素媛案”强奸犯出狱 但从未表悔过
强奸并致残一名8岁女孩的韩国人赵豆春在服刑12年后于12日出狱,在愤怒的抗议声中回国。
面对媒体的质疑,69岁的赵豆春只鞠躬一躬,没有说出任何懊悔。
赵豆春当天上午乘车离开首尔一所监狱,在司法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首尔南部京道鞍山市的住所。
大批警察在监狱门口戒备,数十人抗议释放赵豆春。据美联社报道,其中一些人躺在地上挡住通往监狱的道路,后来被警方驱散。当汽车离开监狱时,抗议者向汽车扔鸡蛋。
获释后,赵豆春先是到了鞍山的缓刑办,接受了电子监控登记,然后回家。
赵豆春戴着棒球帽和面具出现在缓刑办公室。媒体记者问他是否会为自己的罪行忏悔和道歉。他没有回答,只是鞠了两躬。不过,一名司法官员表示,赵某对此表示遗憾,称自己犯下了“相互愤慨罪”,并向受害人道歉。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大约150人在赵豆春住所附近抗议释放赵豆春,要求将他逐出鞍山或判处死刑。赵豆春赶到时,一些抗议者向他扔鸡蛋。
2008年12月,赵豆春将一名8岁小学生拖至鞍山市某公厕强奸,受害人受重伤。这起案件被改编成韩国电影《苏原案》,因此被称为“苏原案”。
赵豆春被判有期徒刑12年,但很多人认为处罚太轻。他今年7月表示,出狱后将返回鞍山居住,引起当地居民恐慌。
出狱后,他将长期戴电子脚镣,24小时接受监控。鞍山市采取多项措施安抚群众不安,防止赵豆春再次犯罪。当局在赵豆春住所周围设置了数十个监控摄像头,增加了30个路灯的亮度,并安排了包括退役特种部队和退役跆拳道运动员在内的12名警察全天在附近巡逻。赵春再次引述当地警方另一名警员报案,如果能迅速调派另一名警员,将与司法部门一起再调派30名警员。
受害者的父亲上个月对韩国媒体说,受害者得知赵豆春将返回鞍山,家人计划搬离鞍山后哭了。韩联社援引这位父亲的话说,赵豆春被放回家时很生气。他强调,“如果赵豆春有一点忏悔,他不会决定回到这里”。
一名咖啡店员工告诉美联社记者:“我认识的几乎所有人都渴望在互联网上搜索他(赵豆春)住的地方,我也是,他们说监狱并没有改变他。他还是个暴力分子。人们不敢在街上见到他,尤其是在有孩子的家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