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加强对地方债券发行项目的评估,防止还款风险
据财政部十一号网站介绍,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地方债券发行项目的评估,防范偿还风险。
意见"指出,要不断完善地方债券发行机制,提高发行市场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地方债券收益率曲线合理确定投标幅度,不断提高地方债券发行市场化水平,取消行政干预和窗口引导,提高地方债券发行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
此外,要科学设计地方债券发行计划,保持债券市场的平稳运行。根据意见,地方财政部门要根据债券发行进度、财政支出使用、国库资金水平和债券市场的要求,科学设计地方债券发行计划,合理选择发行时间窗口,适度平衡发行节奏,保证项目建设需要,避免国债资金长期滞留国库。
优化地方债务期限结构,合理控制融资成本。根据"意见",地方财政部门应考虑地方债券收益率曲线的构建、项目期限、融资成本、期限债务分配、投资者需求等因素,科学地设计债券期限。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还款方式,如到期还款、提前还款、年度还款等。地方财政部门要平衡一般债券的期限结构。新普通债券的年平均发行期限应限制在十年以下,发行十年以上的新普通债券的规模应控制在当年新发行的普通债券总额的三成以下,普通债券的再融资期限应控制在十年以下。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地方债券发行项目的评估,防范偿还风险。地方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查专项债券项目的符合性,控制风险,加强对拟议债券项目的评估,切实保证项目质量,严格执行国际收支的相关要求。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全过程的管理,逐个监控专项债券项目的贷款、使用、管理和回报,确保资金的偿还和到期,防范还款风险。
此外,该意见还改善了地方债务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促进了以市场为导向的融资约束机制的形成;规范了承销集团的组建和管理,合理匹配了权利和义务;加强了组织领导,以确保地方债券的顺利发行。